《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春暖花开 畅享泰安 ”促消费活动的通知》解读
2020-04-20 浏览量:

相关文件:关于开展“春暖花开畅享泰安”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起草《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春暖花开 畅享泰安 ”促消费活动的通知》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住、餐、批、零、旅游等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十分严重,损失巨大,且由于疫情尚未结束,人们普遍有顾忌心理,大众消费低迷。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省商务厅等7部门于2020年4月2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鲁商字【2020】36号)。

三、政策出台的目的

为促进泰安消费市场增长,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春暖花开 畅享泰安 ”促消费活动的通知》的出台,对刺激大众消费,回暖市场,降低疫情对批、零、住、餐、旅游等行业的冲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向市场累计投放1000万元消费券,预计可以拉动消费1.6亿元。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开展“美食”行动。向市场投放500万元餐饮消费券促进市民和游客进饭店、进餐厅消费。开展“畅游”行动。向市场投放300万元住宿、景区消费券,促进过夜游。开展“乐购”行动。向市场投放170万元购物消费券,促进市民购物消费。开展“爱家”活动。向市场投放30 万元消费券,促进市民购买家政服务。开展带头消费行动。鼓励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在泰安企业消费。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做好实施意见的落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已经印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在市政府、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让全市广企业及时知晓,提振开展企业发展的信心。三是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于4月24日、5月8日、5月1日、5月22日、6月5日、6月19日每天上午十点向市场累计投放1000万元消费券。四是市商务局制定《关于组织开展“春暖花开·畅享泰安 ”促消费活动的通知》,下发全市商务系统。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各市级功能区要认真学习,及时掌握政策内容。

二是要扩大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多渠道,广泛宣传该政策,让在疫情期间面临困难的批、零、住、餐、旅游等行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要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

(泰安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翔)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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