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二手车市场管理的通知
2021-11-24 浏览量:

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压实属地责任,做好泰安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一)备案条件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符合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备案条件可参照《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58号)。

(二)备案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注册登记时,应依据“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明确表述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

2.二手车流通企业信息表(原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生成)。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备案流程

1.企业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注册并录入企业完整信息。

2.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材料需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初审合格后,将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及转报文件,上报行政审批局窗口。

二、严格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

(一)及时准确填报《二手车单车交易信息表》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前,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在《二手车单车交易信息表》中准确采集并及时录入二手车交易的买方信息、卖方信息、代理人信息、车辆信息和交易信息。

(二)仔细查验核对相关信息及凭证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时,应当仔细查看交易车辆,核对交易双方当事人和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凭证等,核对内容包括:

1.卖方是否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

2.卖方身份证明信息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是否一致;

3.实车机动车号牌、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记载是否一致;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是否有效等;

5.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是否有非法改动迹象;

6.机动车是否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第二十条(一)至(七)、(九)禁止交易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签订二手车交易合同

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交易合同,约定买方、卖方和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实提供车辆在使用、维修、事故、保险、行驶公里数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税费交纳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信息,合同中应明确是否属于重大瑕疵车辆(重大事故车、水泡车、火烧车等)。

(四)规范开展二手车交易代办服务

二手车买卖双方委托代理人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手续的,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合同等相关材料和真实性承诺书。对委托代理人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手续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采用拍摄照片、视频通话等方式核验买卖双方身份,核验过程留存音视频并纳入交易档案备查。

(五)建立健全二手车交易档案管理制度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档案,交易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交易双方身份证明、交易合同、交易发票、代办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合同等,除交易发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限保存外,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鼓励二手车交易档案电子化。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未按规定核对二手车交易信息、保存交易档案的,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采取警示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依法处理。

(二)对未按规定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事宜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为非法拼(组)装、走私、盗抢骗等车辆办理交易手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事宜过程中产生的投诉问题,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换代,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市场形象和服务水平。

四、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退出机制

对整改以后仍然达不到开办条件、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由县级商务部门逐级上报省商务厅,取消其备案资质,责令其停止经营。

取消备案资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由市商务局将名单推送给有关部门。

从今年12月开始,县级商务部门要对已经注册并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回头看”。所有的二手车市场都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限期整改,2021年年底前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其停止经营。12月20日前,将“回头看”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商务局。


泰安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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