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以及商务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主体,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民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央一号文)
《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24〕39号)
《2024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提升行动工作要点》(鲁商字[2024]14号)
三、政策出台的目的
重点支持有特色产业的村、镇实现数字化转型、电商化发展,到2026年底,在全市范围培育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力争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9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2024 年拟培育5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10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充分发挥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在引领 农村电商发展、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支持乡村振兴、产业振兴。
四、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内容:评价体系、工作措施、培育程序、监督管理和组织保障。
评价体系部分,电子商务示范村按照特色产业、服务体系、专业市场、电商致富带头人、从业群体、电商新业态6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判;电子商务示范镇按照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电商产业发展情况,从业群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加强农村特色产业培育,完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引领功能四方面加强农村电商产业的培育。培育过程为前期摸排基础,筛选重点培育对象,开展培育工程,组织评审及认定4个工作流程。监督管理方面充分发挥属地县市区培育扶持职责,加强示范村镇的情况调度,确保示范村镇健康高质量发展。组织保障方面,一是明确分工抓落实。二是严格把关控质量。三是加强宣传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