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山东省商务厅等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泰安市商务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特制定泰安市 2024 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和目的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
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做好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
三、重点事项和特色亮点
(一)补贴对象及产品类别
1.补贴对象:政策实施期内在泰安市符合条件的产品销售商家购买政策适用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2.补贴产品类别:聚焦绿色、环保、智能、适老等方向,围绕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
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
(1)厨卫等局部改造(5 类):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含蒸烤箱、蒸箱、烤箱、微波炉)、净水器(含直饮机、净水机、软水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2)居家适老化改造(3 类):护理床(含电动护理床)、轮椅(含电动轮椅)、扫地机器人。
(3)智能家居(3 类):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座
椅(含智能按摩椅)。
四、落实保障措施
1.合作平台。政策合作平台负责提供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后台数据等,及时识别骗取、套取政府补贴等违法行为。
2.参与主体。政策参与商家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合作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政策的条件,目录内补贴产品要统一张贴“以旧换新标识”;参与商家对参加补贴产品能效水效等级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参与商家存在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旧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政策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时,参与商家应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
3.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不定期检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政策实施全过程检查监管。市商务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泰安市商务局商贸促进科 0538-699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