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印发《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泰安市商务局等7部门印发《泰安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消费者申报材料已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
请涉及人员仔细核对银行卡是否为I类卡,如果银行卡限额,请自行前往银行升级。
(公示)12月12日-12月13日汽车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名单.xlsx
泰安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