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适应新时期外商投资服务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深入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商字〔2018〕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商务局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工作制度进行了优化,制定了《泰安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1.电子邮件:wzk6991908@163.com 2.电 话:0538-6991908 3.邮递信件:泰安市市政中心泰安市商务局收 联系人:武素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