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出台《关于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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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新泰市、东平县、宁阳县各试点单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各试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验收,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快速开展,泰安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对试点项目建设标准、时间安排、推进工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规范了试点项目建设标准。标准按照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场地装备、工作制度、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八个方面来明晰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查缺补漏、自觉完善本单位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一是组织领导。成立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明确负责试点工作的责任科室,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当地政府出台有关推动试点工作文件。二是队伍建设。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综合执法队伍(机构),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统一行使主要的商务执法职能项目数4项以上(含4项),在编专职执法人员12人以上,12312“联系点”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三是场地装备。综合执法队伍办公场所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含100平米),配备2台以上(含2台)执法车辆,配备执法人员防护用具、检测取证工具,12312中心(联系点)工作场所50平米(含50平米)并按统一风格装修,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开通热线电话。四是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商务执法行为规范,完善执法机制。综合执法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公示,12312中心(“联系点”)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举报投诉转交、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有完整的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处理、存档及电话记录,罚没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等。五是宣传培训。包括开展宣传12312中心(“联系点”)或商务行政执法的大型活动 ,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主要媒体上对12312中心(“联系点”)或商务执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自办集中培训的学习班,参加上级商务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班。六是信息报送。按要求定期报送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情况,报送12312中心(“联系点”)工作情况,自编有关商务执法和12312中心(“联系点”)工作信息的简报,所报信息得到当地领导或上级商务部门领导批示的及被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商务部门内部刊物采用的分别加分。七是工作成效。12312中心(“联系点”)工作情况,包括提供业务范围内的咨询服务、接收符合条件的举报投诉、办结并反馈举报投诉案件及举报投诉办结率。综合执法工作包括开展的执法行动、查处的案件、移交通过司法途径办理的案件。八是监督检查。当地发生违反商务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商务执法人员违纪违规执法、12312中心(“联系点”)工作获“不满意”投诉并查证属实、上班时间12312中心(“联系点”)电话无人接听、报送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均被减分。
《意见》明确试点工作具体落实时间。督促各试点单位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迎接省、市商务部门、财务部门的检查验收。
《意见》提出的主要工作要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试点单位要尽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规划,推进试点工作进展。二是创造条件,扎实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列出明确的时间表,划分阶段,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实效。三是跟踪问效,强化责任。各试点单位要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