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类别 | 申报材料 | 备注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 1、 编报项目建议书(由中方投资者编写,报审批机关审批) 2、 申请企业名称预约登记(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企业名称预约登记) 3、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各方共同编写,由中方报审批机关) 4、 编报合同、章程,申请批准证书(投资各方共同编写,中方投资者申报并领取批准证书) 5、 申请营业执照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改委会同市外经贸局审批,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经贸委会同市外经贸局审批,合同章程由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批。 |
外资企业 | 境外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投资者可自行或委托泰安市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其程序参照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