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事指南
2020-11-30 浏览量:

泰安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

泰安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事指南

第一章    泰安市外商投诉工作机构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具体处理投诉事项如下:

(一)涉及泰安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功能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

(二)建议泰安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功能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

(三)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市商务局认为可以由市级外商投诉机构处理的。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 进行投诉。

投诉咨询电话: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0538-6991908

传真:0538-6991392

投诉工作邮箱:wzk6991908@163.com

纸件投诉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7026

第二章    受理条件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一)投诉事项 

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认为泰安市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投诉工作机构申请协调解决的行为。

二是投诉人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

(二)投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

(三)被投诉人

泰安市有关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二、投诉材料要求

投诉人提出投诉事项,应当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 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线申请 等方式提交。投诉材料应包括:

(一)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出投诉的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投诉申请建议以《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模板》进行书写);

(四)有关事实、证据和理由,如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一并提供;

(五)是否存在《投诉办法》第七条第(八)、(九)项所列情形的说明。

投诉人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投诉材料应当包括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信息、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建议。

投诉材料应当用中文书写。有关证据和材料原件以外文书写的,应当提交准确、完整的中文翻译件。

投诉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投诉。投诉人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以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不予受理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投诉主体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的;

(二)申请协调解决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民商事纠纷,或者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范围的;

(三)不属于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投诉事项处理范围的;

(四)经通知补正后,投诉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

(五)投诉人伪造、变造证据或者明显缺乏事实依据的;

(六)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法律依据,重复投诉的;

(七)同一投诉事项已经由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处理终结的;

(八)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进入或者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等程序的。

四、受理时限

(一)投诉材料不齐全的,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投诉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投诉人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二)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接到完整齐备的投诉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投诉人发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三)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发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四)不属于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可以告知投诉人向有关机构提出投诉。

第三章    处理方式与流程

一、处理要求

(一)工作要求

泰安市外商投诉工作机构在受理投诉后,应当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情况,依法协调处理,推动投诉事项的妥善解决。

根据投诉事项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会议,邀请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共同参加,陈述意见,探讨投诉事项的解决方案。

根据投诉处理工作需要,可以就专业问题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二)投诉人义务

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时,可以要求投诉人进一步说明情况、提供材料或者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投诉人应当予以协助;可以向被投诉人了解情况,被投诉人应当予以配合。

二、处理方式

根据投诉事项情况,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一)推动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达成谅解(包括达成和解协议);

(二)与被投诉人进行协调;

(三)提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其他适当的处理方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签署和解协议的,应当写明达成和解的事项和结果。依法订立的和解协议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具有约束力。被投诉人不履行生效和解协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三、处理期限

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的投诉事项。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投诉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期限。

四、终结事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处理终结: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十二条进行协调处理,投诉人同意终结的;

(二)投诉事项与事实不符的,或者投诉人拒绝提供材料 导致无法查明有关事实的;

(三)投诉人的有关诉求没有法律依据的;

(四)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的;

(五)投诉人不再符合投诉主体资格的;

(六)经投诉工作机构联系,投诉人连续30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诉处理工作的;

(七)投诉处理期间,同一投诉事项已经由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处理终结的,以及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进入或者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视同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

投诉处理终结后,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投诉人。

五、结案登记

投诉案件办结,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协调处理的案件进行结案登记、归档,案件材料、相关工作日志和处理结果要详实完备。

附1: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流程图

附 2:《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模板》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

投诉人:本企业或本人的信息(包括投诉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国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及其中国大陆可联系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等;如有受委托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单位名称及工作人员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投诉事项及明确诉求(明确概括、合法合理);

二、有关事实、证据和理由,如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一并提供;

三、投诉人承诺:该投诉事项此前并未经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处理终结;同时,该投诉事项此前未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

此致

敬礼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投诉人:___(签名或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附:1.投诉材料清单目录; 2.副本     份。

注意事项:

1.投诉材料中应当包括投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投诉书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有关证据和材料原件以外文书写的,应当提交准确、完整的中文翻译件。

3.投诉书副本份数,应按被投诉人的单位数量提交。

附 3:《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受理通知书模板》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Taian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Investment Services Division)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根据《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2条、第4条、第7条的规定,投诉人提出的事项已由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受理。现将确定的案件登记号、受理日期、投诉人和投诉事项通知如下:

案件登记号: 

受理日期: 

投诉人: 

投诉事项:

经核实,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 每份页数:XX页文件份数:XX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

3.代理委托书 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 份

4.XXX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 份

5.……

1.纸件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7026,电话:0538-6991908

2.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 式提交相关文件到wzk6991908@163.com。

附 4:《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材料补正通知书模板》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Taian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Investment Services Division)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材料补正通知书

根据《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简称《投诉办法》)第13条的规定,经审核,我单位202X年X月X日收到你方提交的投诉材料不齐全,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经补正后,投诉材料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据《投诉办法》第9条第4款的规定,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现将需补正事项通知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2.代理委托书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3.XXX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4.补正期间投诉人发现并认为可以提交的新证据材料。

5.……

1.纸件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7026,电话:0538-6991908

2.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 式提交相关文件到 wzk6991908@163.com。

附 5:《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模板 1》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Taian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Investment Services Division)

投诉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发文日期:

(加盖印章处)

案件登记号:泰外资投〔2020〕XX 号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

我单位于202X年X月X日、X月X日分别收到你方提交的初始投诉材料及补正材料。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9条的规定,经审核,补正后的投诉材料仍不符合受理条件,因此我单位依规作出此通知,案件材料恕不退回。

案件登记号:

受理日期: 

投诉人: 

投诉事项: 

受理结果: 

不予受理理由:

经核实,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 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 份

3.代理委托书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 份

4.XXX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 份

5.……

1.纸件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7026,电话:0538-6991908

2.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到wzk6991908@163.com。

附 6:《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模板2》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Taian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Investment Services Division)

投诉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发文日期:

(加盖印章处)

案件登记号:泰外资投〔2020〕XX 号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

根据我单位202X年X月X日收到你方提交的投诉材料,经审查,该投诉事项不符合《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2条关于(投诉人、投诉事项、投诉机构)的规定;或不符合第7条关于我单位受理投诉事项范围的规定,或不符合第8条关于投诉人(未如实反映投诉事实、提供虚假证据、不积极协助投诉处理工作)的规定;或存在第9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因此我单位依规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案件材料恕不退回。

案件登记号:

受理日期:

投诉人:

投诉事项:

受理结果:

不予受理理由:

经核实,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3.……

1.纸件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7026,电话:0538-6991908。

2.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到wzk6991908@163.com。

附 7:《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终结通知书模板》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Taian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Investment Services Division)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

根据我单位202X年X月X日收到你方提交的投诉材料,经审查,该投诉事项符合《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12条第4款关于案件终结情形的规定;或第9条规定的视同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的情形,因此我单位依规作出案件终结通知,案件材料恕不退回。

案件登记号:

受理日期:

投诉人:

投诉事项:

处理结果:

终结理由:

经核实,泰安市商务局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3.代理委托书

4.…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1.纸件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7026,电话:0538-6991908。

2.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到 wzk6991908@163.com。

附件 8:《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处理结果通知书模板》

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Taian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Investment Services Division)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处理结果通知书

我单位于202X年X月X日受理你方投诉案件,根据双方提交的投诉材料和协调情况,依据《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12条第3款第1项规定的处理方式,已推动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达成谅解(包括达成和解协议);或第12条第3款第2项规定的处理方式,我单位针对投诉事项与被投诉人进行了协调;或第12条第3款第3项规定的处理方式,我单位已向XXX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或第12条第3款第4项规定的处理方式,我单位已进行了XXXX的方式进行处理。现依规作出案件处理结果通知。

案件登记号:

受理日期:

投诉人:

投诉事项:

处理结果:

处理依据:

经核实,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每份页数:XX页   文件份数:XX份

3.……

1.纸件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7026,电话:0538-6991908。

2.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到wzk6991908@163.com。

附 9:《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投诉办理情况表》

投诉办理情况表

投诉受理机构:泰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 编号:泰外资投 2020XX 号

投诉来源

□直接受理 □在线投诉 □交办转办 

投诉人

(应填写投诉人全称)

投诉人通信地址

(真实可接受公文送达的地址)

投诉人代表姓名

投诉人代表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 信箱

提交的投诉材料

□投诉申请书□身份证明□投诉依据□行政侵害的证据

投诉对象

1.  明列实施行政侵害的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

2.  如投诉多个行政机关(或人员)应编号分列

投诉事项

简明扼要写明行政侵害事项

投诉人投诉时间

年 月 日

受理决定

£   受理

□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不予受理的依据

□已经进入或者完成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

□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

□已经或正在由投诉受理机构受理

□匿名投诉

□其他 

办理意见

□依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诉人提出处理建议

□同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协调

□向投诉协调机构申请召开局际联席会议

□转交其他投诉受理机构处理

□其他 

投诉办理过程

被投诉人 应诉结果

(应明列被投诉部门的应诉方式、公文标题、文号、依据、 主要意见等,可另附页)

投诉办理结果

□按照投诉办法第九条规定不予受理

□按照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完毕

□经协调、调解,由当地投诉受理机构或相关部门解决

□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 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经各部门核实,投诉事项与事实不符

□投诉人申请撤回投诉

□投诉人不予配合,并拒绝提供真实情况

□其他 

投诉终止时间

年      月     日

受理人: 

处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分管领导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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