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2026年泰安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泰安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征集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6〕3号)通知要求,做好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工作,持续扩大汽车消费,泰安市商务局等9部门制定了《2026年泰安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泰安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方式向市商务局商贸促进科反馈。
电话号码:0538-6991785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6〕3号)通知要求,做好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工作,持续扩大汽车消费,制定出台泰安市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实施细则。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持续扩大汽车消费,做好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工作,山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6〕3号)通知要求,市商务局联合财政等9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了《2026年泰安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泰安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2026年泰安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共4部分。
第一部分,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对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
第二部分,补贴申报流程。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7年1月10日前,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或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在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泰安市)提交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部分,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申请人通过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按要求提交材料,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要求。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及商务部、省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按职责分工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便企利民,并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2026年泰安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共4部分。
第一部分,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补贴范围: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泰安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对参与申领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旧车,若在申请审核期间转回申请人名下,不予审核通过。
第二部分,补贴申报流程。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爱山东”、微信、支付宝、懂车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选择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泰安市),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部分,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申请人通过汽车置换更新信息平台按要求提交材料,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要求。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以及省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按职责分工做好汽车置换更新资金补贴工作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便企利民,并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泰安市商务局制定了《2026年泰安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泰安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