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泰安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征集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大力提振消费工作要求,市商务局草拟了《泰安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方式向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8-6999306
邮箱:ta9306@163.com
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6〕1号)等文件要求,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年第46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6〕1号)等要求,为做好泰安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品类和标准
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1.家电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吧、冰柜、冷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一体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智慧屏)、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风管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器为一套)、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6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2.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平板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补贴流程
1.平台实名认证。“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为本次补贴资格领取的平台入口,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根据要求完成实名认证。
2.补贴资格申领。消费者实名认证后,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进入特色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点击生活-“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地方申请入口选择泰安,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进入“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专区”,通过认证后根据购买品类按需领取相应补贴资格券,每人每类产品仅可领取1个补贴资格。2025年已享受某一品类补贴的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消费者领取的补贴券2日内有效,失效后仅可再领取2次。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一产品品类补贴资格的消费者,无法在泰安市领取补贴资格。
3.补贴资格使用。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券后,自主选择在政策参与主体范围内购买政策适用产品,在货款支付前,主动向销售主体出示付款码,扫码使用。
4.支付立减补贴。消费者在订单支付环节,购买政策适用产品,按照补贴标准享受支付立减补贴。补贴资格券领取人、付款人、收货人必须一致,退换货均不占用消费者购买名额,可再次享受补贴。
5.鼓励产品交旧。鼓励消费者交售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和数码产品。参加补贴活动的销售主体要建立收旧台账,推行向自然人交售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和数码产品“反向开票”,回收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和数码产品要全部交由资质健全合法的拆解企业。
三、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
1.补贴方式。泰安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金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销售主体先行垫付。
2.申报流程。活动开展期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参与销售主体负责汇总消费者补贴资金材料(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产品SN码等),应在交易完成的10日内按照补贴审核实施细则要求上传至审核平台。
3.资金兑付。参与主体上传的补贴资金申报材料,通过区县初审、市级复核及第三方审计后,按照最终审计结果,原则上每20个工作日向政策参与主体兑付一次补贴资金。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主体的,应在消费者退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补贴资金退回至政府指定账户。
4.注意事项。数码和智能产品,需在购买现场进行拆盒并激活。家电类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15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2026年12月31日)后的15天范围。即本年度内销售的所有家电产品,均需在2027年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政策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兑现及拨付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物流寄递配送管理,督促寄递企业加强补贴产品配送环节管理。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活动宣传、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深化平台建设。服务平台需强化力量投入与风控管理,会同商务部门做好参与主体对接、产品录入核验、补贴核销及监测评估等工作,持续优化功能,实现资格受理、发放、使用、核销、管理一站式服务。依托行业协会等力量,完善主体、产品、销售指导价、SN码及能效水效等数据库,并与省级平台实时对接,实现补贴核验与数据反馈闭环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对虚假交易、一机多卖、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交易等异常订单监测预警和及时有效拦截,即时阻断骗补行为,防范虚假交易、跨区重复购买、囤货套补等风险,提升预测分析、自动校验、风险监测与服务决策能力。通过交叉核验,确保消费者身份与交易真实、资格与补贴唯一性,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设立稳定咨询团队与服务专线,及时回应各类咨询与投诉,向商务部门及参与主体提供数据汇总分析,跟踪各类产品全流程信息,并按需解读数据。补贴申领流程应简便快捷,减少信息重复填报,规范信息采集并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3.强化主体责任。个人消费者需提供身份、联系方式、收货地址等必要信息。各政策参与主体对参加补贴产品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自愿接受政府资金监管,严禁骗补和价格欺诈行为。产品品牌厂商须提供参与活动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名称、品牌、品类、型号、SN码、销售指导价、授权经销商名录等信息清单。参与主体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售产品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SN码、发票、能效水效等级、产品价格及补贴金额、产品出库、配送、安装和消费者签收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形成严格闭环,并规范开具发票。参与主体应诚信经营,要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参与主体须完整保留交易数据,按时准确报送政策实施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核查。参与主体须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叠加各类优惠政策开展活动。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追缴补贴资金,消费者退货时需退回相应补贴。所有参与主体均需向商务部门出具承诺书,确保诚信、规范经营并承担主体责任。活动参与主体名单实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参与主体按属地原则申报,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审核后,审核通过名单将由市商务局对外公开发布。
4.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活动的监督指导,通过不定期检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全过程检查监管,严防借机涨价、重复购买、非法翻新、以次充好等行为;设立咨询服务及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跨地区大量重复购买等),商务部门及时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投诉举报电话:泰安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业发展科0538-6999306)
5.扩大宣传服务。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抖音、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范围,普及培育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参与主体要委派专人指导消费者做好补贴申报,并通过设置展架、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持续营造以旧换新消费氛围。鼓励参与主体开设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专区,明确活动补贴标准、额度及补贴性质。鼓励参与主体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政企单位、进展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支持销售主体联合生产厂家、回收企业开展专项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叠加优惠让利,形成政策“组合拳”。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优化举措,提升工作成效。同步设置消费者咨询服务热线,及时解决消费者诉求,做好宣传解答等工作。(服务咨询电话:泰安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38-6999306。服务平台:95534(还需添加固定电话)。泰山区商务局:0538-8218742;岱岳区商务局:0538-8566761;新泰市商务局:0538-7222641;肥城市商务局:0538-6388021;宁阳县商务局:0538-5636175;东平县商务局:0538-2918609;高新区经发部:0538-8938417;泰山景区经发部:0538—5369171;旅开区经发部:0538-8561057;汶河新区:0538-8913820)
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如有关内容与国家和省市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具体工作要求,泰安市制定此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旨在抓住政策机遇,系统性地激发本市消费潜力,并引导居民消费向绿色、智能方向升级。
(二)制定目的
通过政策的精准引导,有效降低消费者更换绿色智能家电及数码产品的成本,刺激本地消费市场。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淘汰高能耗旧产品,推广节能环保与智能技术,促进泰安市相关销售、回收、处理产业链的完善与升级,从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重点内容和特色亮点解读
泰安市2026年家电及数码产品补贴实施细则聚焦惠民促消费,实施支付立减补贴,覆盖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等6类一级能效家电及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智能产品,补贴比例均为销售价格的15%,家电单件最高1500元、数码产品最高500元。一是实行便捷的“支付立减”模式。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销售主体先行垫付,消费者在支付环节直接享受立减优惠,简化流程,提升消费体验。二是构建闭环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资格领取、核销与管理的线上办理。通过强化数据库建设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监测,实现对异常订单的预警拦截,防范虚假交易、跨区重复购买等风险,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三是推行规范的“反向开票”回收制度。鼓励消费者交售旧产品,要求销售主体建立收旧台账,并向自然人交售废旧产品推行“反向开票”,确保回收产品全部交由合法拆解企业,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四是形成协同的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商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邮政多部门职责,通过不定期检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加强全过程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骗补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政策规范实施。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泰安市商务局草拟了《泰安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