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有“齐鲁进口贷”融资需求企业信息的通知
2022-05-10 浏览量:

为进一步聚焦缓解中小微进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齐鲁进口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请有“齐鲁进口贷”融资需求的进口企业,可以填写“齐鲁进口贷”贷款需求信息表并反馈至市商务局外贸科邮箱mfk6991903@126.com,联系电话:6991903。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进口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pdf

附件2:“齐鲁进口贷”贷款需求信息表.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